陈雷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情系扶贫、心系扶贫,多次到贫困地区进行调研,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扶贫开发工作,对做好扶贫开发作出明确指示,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打好扶贫攻坚战的坚定决心。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讲话,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深刻揭示了我国新阶段扶贫开发的基本特征和科学规律,深刻阐明了扶贫开发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精辟阐述了扶贫开发的奋斗目标和实现途径,形成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特别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扶贫开发的总体思路。讲话高屋建瓴、总揽全局,内涵丰富、指向明确,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行动指南和基本遵循。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狠抓贯彻落实。
第一,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阶段扶贫开发战略思想。要深刻认识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深刻认识扶贫攻坚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重要地位,深刻认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是打好扶贫攻坚战的重要方略,深刻认识扶贫攻坚是全党全社会共同承担的责任,深刻认识扶贫攻坚的紧迫性艰巨性复杂性,切实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阶段扶贫开发的战略思想上来,统一到中央关于扶贫开发的战略部署上来。
第二,充分认识水利对区域经济发展和扶贫攻坚的重要作用。加快贫困地区水利改革发展,是保障贫困地区尽快脱贫致富、实现全面小康的基础条件,也是水利部门重要的行业职责和义不容辞的政治任务。水利部近年来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大力推进贫困地区水利发展,在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扶贫攻坚中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贫困地区水利基础设施薄弱的状况仍未彻底扭转,因水受困、因水成疾、因水致贫现象仍较突出。必须全力破解贫困地区水利发展瓶颈问题,补齐贫困地区水利基础薄弱短板,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第三,全面实施“十三五”贫困地区水利扶贫“六大行动”。一是农村饮水安全行动。组织编制“十三五”贫困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规划,采取差别化扶持政策,集中力量解决贫困村贫困户的饮水不安全问题。二是农田灌溉保障行动。因地因工程确定投资标准,倾斜支持贫困地区“五小水利”、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农田水利建设。三是防洪抗旱减灾行动。进一步加强贫困地区中小河流治理,在山洪灾害防治等“十三五”相关专项规划中,对极易遭受水旱灾害的贫困县防洪抗旱减灾工程建设给予重点支持。四是水资源开发保护行动。优先安排涉及贫困地区的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进一步研究提高贫困地区中小型水源工程建设补助标准、扩大补助范围的政策。五是水保生态建设行动。加强贫困地区水土流失治理,根据贫困地区水保生态建设规模及难易程度,研究提高补助标准的政策。六是农村水电开发行动。继续加强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积极发展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实施农村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
第四,结合水利实际认真落实精准扶贫五项工作机制。一要落实水利扶贫需求调查机制,指导地方水利部门定期开展水利需求调查,及时掌握贫困地区水利发展需求。二要落实水利扶贫项目储备机制,组织有关省份以贫困县为基本单元,确定水利建设项目,建立水利扶贫项目库,实行3年滚动管理并扎实开展前期工作。三要落实水利扶贫投资倾斜机制,积极与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协调,确保水利投资向贫困地区倾斜;督促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大对本地区贫困县水利投资倾斜力度。四要落实水利扶贫统计工作机制,按时完成年度水利扶贫统计任务,及时全面掌握水利扶贫工作进展和成绩。五要落实水利扶贫工作考核机制,组织做好年度水利扶贫考核工作,通报考核结果并与使用中央水利投资额度挂钩。
第五,抓紧开展“十三五”水利扶贫规划修编工作。一要抓紧研究修编《全国水利扶贫规划》《全国水利定点扶贫专项规划》及有关实施方案。二要在编制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明确对贫困地区进行资金倾斜和项目支持的措施和办法,并在各项水利专项规划中单独编制涉及全国贫困地区的水利扶贫项目规划,或将水利扶贫项目作为规划附件单列。三要加强扶贫攻坚规划、水利扶贫相关规划与有关行业规划的衔接,将片区扶贫攻坚规划、水利扶贫相关规划中的重要内容纳入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四要对已经列入相关行业规划的水利扶贫重大项目,优先立项、优先审批、优先安排,尽早开工建设,尽快发挥效益。
第六,切实加大水利扶贫政策倾斜和资金投入保障力度。采取超常规的力度,对水利扶贫的相关内容、政策措施做出明确安排,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水利投入力度。贫困地区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农田水利项目、节水灌溉设施、抗旱水源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治、中小河流治理、水土保持、农村水电等水利扶贫项目,要做到项目安排精准,扶持目标精准,扶贫效果精准,并研究实行明确的差别化政策。
第七,全力做好水利扶贫干部人才援助和技术支持工作。编制和实施贫困地区水利职工培训对口支援计划,加大贫困地区水利干部、技术人员、管理人才的培训力度,组织贫困地区和部机关、直属单位开展干部双向挂职交流学习,组织技术工作组、技术服务队驻点开展技术帮扶与指导,帮助贫困地区水利干部提高技术、管理和服务能力。帮助指导贫困地区做好水利项目前期工作。
第八,进一步强化水利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建立部长负总责、分管部长具体抓、其他部领导合力抓的水利扶贫领导责任制。水利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做好水利扶贫相关规划、项目、资金及政策落实工作。流域机构、直属单位要积极承担好水利扶贫相关工作。部扶贫办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沟通联系,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为开展水利扶贫工作提供服务。
部机关各司局、在京直属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