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则》适用于按《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确定的小型水库4、5级且坝高小于30m的土石坝主要安全隐患处置。《导则》明确小型水库土石坝主要安全隐患包括防洪安全隐患、渗流安全隐患、结构安全隐患、金属结构安全隐患以及运行管理安全隐患。《导则》要求当小型水库土石坝出现安全隐患或险情时,应判别其成因及危害,采取合理处置措施。当隐患或险情危及大坝安全或有溃坝风险时,应及时报告水库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并做好溃坝突发事件预警。
水利部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督促水库主管部门、运行管理单位和管护人员认真学习该技术导则,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要求开展水库巡视检查和安全监测,保证水库安全运行。同时,要求各地在实施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及时将遇到的问题反馈水利部。